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日前通报的口罩过滤性能比较试验结果为,过滤颗粒物效果差别大,口罩标识混乱。
据悉,本次共计采样29个批次,检测样品为25个批次(其余的4个批次因包装上没有一点的商品信息,无法纳入检验测试范围),每个批次15个样品,其中10个为未处理样,5个为经温度湿度预处理后样。
本次检测依据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标准,对口罩过滤效率指标来测试。该标准将口罩依滤材区分为KN、KP两种,KN类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KP类适用于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民用防尘口罩以KN类为主)。过滤元件的最低过滤效率分为下列三种等级:90等级表示最低过滤效率90.0%,95等级表示最低过滤效率95.0%,100等级表示最低过滤效率99.97%。
检测结果为,25个批次的口罩均未达到GB 2626-2006国家标准要求,商品之间的过滤效果数值相差比较大,最低的过滤效果只有5%,最高为82.2%。详细情况请见表单。
检测中还发现,口罩标识混乱。根据GB 2626-2006国家标准,口罩标签要求标明产品的名字、商标或其他辨别性标注、产品型号、执行标准、滤料级别、生产企业名以及一些必要的使用说明和警示等内容。本次样品中只有3个批次标明了执行标准,标明规格型号的有7个批次,滤料级别全部没有标明,还有4个批次的口罩没有一点的标识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