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9家公司制作的49种浮法玻璃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4.6%。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614-1999《浮法玻璃》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8701-2002《着色玻璃》规定的要求,对浮法玻璃产品的光学变形、气泡、夹杂物、线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光学变形是平板玻璃最主要的一项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4mm、5mm、6mm汽车级浮法玻璃光学变形≥60度,4mm以上建筑级浮法玻璃光学变形≥50度。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光学变形不合格,有的汽车级浮法玻璃产品光学变形在50~59度之间,只能达到建筑级浮法玻璃的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还规定,浮法玻璃厚度为5mm±0.2mm。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厚度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厚度为4.67~4.69mm,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上海等10个省、直辖市42家公司制作的42种天然花岗石、大理石建筑板材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1.6%。
此次抽查对天然石材产品的外观品质、加工质量、规格尺寸、平面度、角度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此次抽查的30种花岗石产品均为A类装修用到的材料,放射性核素含量全部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是部分产品长度、宽度不合格。天然石材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板材产品的长度和宽度偏差是0~-1.5mm,也就是说只允许有负偏差,不允许有正偏差,以利于工程安装。抽查中有部分产品长度、宽度尺寸均出现正偏差,使用时会降低装饰装修的效果。
另外,东山石材有限公司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拒绝抽查,其产品质量按不合格论处。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山西、辽宁、浙江、广东等10个省193家公司制作的197种陶瓷砖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
此次抽查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GB/T4100-2006《陶瓷砖》和强制性国家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的要求,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此次抽查陶瓷砖产品的放射性核素含量全部合格。
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是陶瓷砖产品的重要性能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破坏强度与断裂模数低,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破坏强度与断裂模数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中容易开裂、破碎。
吸水率是陶瓷制品中的开口气孔吸附的水的质量与制品质量的百分比。吸水率低,正常的情况下陶瓷砖的强度相应较高,耐磨性和抛光砖的光泽度指标性能较好。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吸水率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还在于陶瓷砖烧制温度低,时间短,开口气孔较多,在使用中吸收水分,引进坯体吸湿膨胀,易产生裂纹或剥落。
另外,江西太阳陶瓷有限公司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拒绝抽查,其产品质量按不合格论处。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直辖市81家公司制作的81种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1%。其中,抽查了14种获国家免检的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均达到100%。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规定的要求,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的密度、含水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等7项理化性能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是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为E1≤1.5mg/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为2.5mg/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