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4年上海市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4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实体销售2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电商销售9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广东省等9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企业共13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2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SSXZ0001-2024《非医用口罩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处理。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1)防护效果项目规定要求:A级≥90%,B级≥85%,C级≥75%,D级≥65%,口罩防护效果级别为A级,过滤效率应达到Ⅱ级及以上;口罩防护效果级别为B级、C级、D级,过滤效率应达到Ⅲ级及以上。本次抽查有2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该项目达不到规定要求,可能会引起细菌、粉尘等通过口罩部件或者从口罩与脸部之间的空隙进入鼻腔,降低口罩的防护性能。
(2)过滤效率项目规定要求:(盐性介质):Ⅰ级≥99%,Ⅱ级≥95%,Ⅲ级≥90%;(油性介质):Ⅰ级≥99%,Ⅱ级≥95%,Ⅲ级≥80%。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该项目达不到规定要求,可能会引起口罩不能有效过滤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如病毒、粉尘等),极大的增加了使用者患病或传染的风险。
(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口罩。如执行标准为GB/T 32610-2016的日常防护型口罩要求每个口罩应密封包装,每个包装单元都要有检验合格证,明显部位应附有清晰可辨识的标识,标识应包含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的名字、主要原材料(内层、外层、过滤层)、执行标准编号、产品防护效果级别(A级、B级、C级、D级)、产品规格、使用说明(佩戴方法、需要注意的几点等)、生产日期、推荐使用时间(小时)及贮存期、消毒方法(如采取消毒方式)等。
(2)应结合实际使用环境选择不一样的等级过滤效率的口罩,在重度对环境造成污染宜选择过滤效率≥90%的口罩。可依据自己的脸型选择诸如平面、杯型、蝶形、鱼型等口罩,若口罩与人脸不贴合,空气中的颗粒物也会从口罩四周的缝隙处进入呼吸道。
(3)一般来说,口罩的防护性能越高,对舒适性的影响越大。一些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人群来说,要谨慎挑选口罩类型,在确保安全防护的前提下,避免长时间佩戴出现缺氧头晕等意外情况。
(4)建议选购口罩时,与皮肤接触的部分尽量是无印花、未染色的,以避免染料或涂料等对脸部皮肤的刺激。儿童及幼儿不建议使用颜色鲜艳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