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罗源县人民政府同意,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议以 挂牌 方法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天然人和其他安排均可请求参与,请求的人能独自请求,也能够联合请求。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详细实践的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请求人可于 2014年08月11日 至 2014年09月02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请求人可于 2014年08月11日 至 2014年09月02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请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刻为2014年09月02日16时00分 。经审阅,请求人按规则交纳竞买保证金,具有请求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9月03日16时00分 前承认其竞买资历。
六、 本次国有土地运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刻分别为:
(一)挂牌时刻截止时,有竞买人表明乐意持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经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1、本次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网上买卖只承受网上竞买请求,不承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请求。
2、本次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挂牌出让依照价高者得准则确认竞得人,不设保存价。
3、本次买卖出让金包含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被征地农人社保资金及土地批阅相关联的费用(新增建造用地有偿运用费、犁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犁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防震、人防设备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价等有关费用。
4、上述三幅地块按《福建省城市规划办理技能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履行,触及路途红线应契合计划要求,一起应契合国家相关工业法令、法规、规范、规范及政府有关部分要求,详细规划总平面计划以经县规划部分同意的计划为准。
6、其他条件:①地块1用于非织造布制作—缝编无纺布和轿车线束胶带制作,并由在榕台资企业运用;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并交地后18个月内要在罗源县固定资产出资人民币4254万元以上(含4254万元,以福州台商出资区管委会托付的审计部分审阅的出资陈述为准)并投产,到时未到达出资要求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4倍处分;②地块2用于通用设备制作—专业出产、商业运营等方面的制冷设备和空调设备的制作,但不包含家用空调设备的制作,并由在榕台资企业运用;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并交地后18个月内要在罗源县固定资产出资人民币1.3亿元以上(含1.3亿元,以福州台商出资区管委会托付的审计部分审阅的出资陈述为准)并投产,到时未到达出资要求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4倍处分;③地块3用于电气机械和器件制作—配电开关操控设备和其他输配电及操控设备制作,并作为与台湾电线电缆工业项目协作运用(由福州台商出资区办理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并交地后18个月内要在罗源县固定资产出资人民币2.8亿元以上(含2.8亿元,以福州台商出资管委会托付的审计部分审阅的出资陈述为准)并投产,到时未到达出资要求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4倍处分;④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我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在外。